重型废钢
1类201
A≤1000mmX400mm,厚度≥40mm,单重:40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8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等。
2类201
B≤1000mmX500mm,厚度≥25mm,单重:20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5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备等。
3类201
C≤1500mmX800mm,厚度≥15mm,单重:5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3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火车轴、钢轨、管材、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备等。
扣杂质
1在卸废钢场地设立检斤秤,卸车后在验质人员的监督下回皮检斤。
2条件不具备可将卸车时剩余的杂质装在固定的容器中检斤扣量。
质量检验
1废钢铁场地实行封闭式定理,安装监控设施,严禁废钢供应商进入卸车现场,以免干扰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
2要求废钢铁供应商分类进货,就是把重型、中型、小型、统料废钢分别装车,单独进货,这样就可以解决定级不准确的问题。
3在火车运输废钢铁时,装废钢在57吨以上的车皮,不定级,可按一个价格结算。
4对恶意掺杂作假的废钢铁供应商,在本地区废钢铁应用单位中通报,永远不与其签定废钢铁合同。
它在工业发达国家约占废钢总量的25~30%,占社会上钢材总投放量的1~1.5%。中国当前每年产生的折旧废钢约 300万吨。生活用品废旧钢铁如罐头盒、家具和用具等,称为“社会废钢”或“垃圾废钢”,数量有时高达钢材投放量的1%。此外,还有从渣中回收的废钢,积存的废钢块,打捞的沉船等,来源颇为复杂。
废有色金属 各种有色金属切头、屑末、边角料; 各种机械设备中的废有色金属零部件(含合金零件); 各种废有色金属材料:废丝、废管、废棒、废带等; 废电器、废电缆、废电线、各种废铜漆包线、废导电板、废铅电瓶等; 废滑动轴承、废轴瓦、废轴衬; 废弹壳、废飞机铝、废汽车水箱、废铅管、废铅字、废铅板、废锡基合金、废有色金属器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