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航空货运业务以贸易货物为主,规定每件货物体积不得小于5*10*20厘米。邮政业务则以私人信函为主要业务对象,对包裹要求每件重量不超过20公斤,长度不超过1米。航空快递的收件范围主要有文件和包裹两大类。其中文件主要是指商业文件和各种印刷品,对于包裹一般要求毛重不超过32公斤(含32公斤)或外包装单边不超过102厘米,三边相加不超过175厘米。随着航空运输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快递公司为吸引更多的客户,对包裹大小的要求趋于放松。
航空货运违禁品 1. 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品; 2.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有价证券; 3.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 各种烈性毒药; 精神;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交货时间 一般航班要提前6-8小时交货,航空公司一般提前2小时封舱,提货一般在飞机落地2小时分拣完毕后提货。 货物重量和体积 1. 货物的重量按毛重,单位为公斤,不到一公斤的四舍五入。 2. 贵重物品的重量按实际毛重计,计量单位为0.1公斤。 3. 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计算。 4. 非宽体飞机承运的货物,每件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 5. 每件超大超重的货物,应先向总调报告,以征得同意方可承运。
包装与标志 1、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 2、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3、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应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和指示标志。 4、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旧包装的残旧标志和标贴。 5、活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航空运输对各种货物的特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