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梁形式
1.单主梁
单主梁门式起重机结构简单,制造安装方便,自身质量小,主梁多为偏轨箱形架结构。与双主梁门式起重机相比,整体刚度要弱一些。因此,当起重量Q≤50t、跨度S≤35m时,可采用这种形式。单主梁门式起重机门腿有L型和C型两种形式。L型的制造安装方便,受力情况好,自身质量较小,但是,吊运货物通过支腿处的空间相对小一些。C型的支脚做成倾斜或弯曲形,目的在于有较大的横向空间,以使货物顺利通过支脚。
2. 双主梁
双主梁门式起重机承载能力强,跨度大、整体稳定性好,品种多,但自身质量与相同起重量的单主梁门式起重机相比要大些,造价也较高。根据主梁结构不同,又可分为箱形梁和桁架两种形式。一般多采用箱形结构。
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c.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c.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门式起重机的选用
符合通用门式起重机GB/T14406—1993以及GB5905-86的有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35m以内,无特殊使用要求,宜选用单主梁式。如果要求门腿宽度大,工作速度较高,或经常吊运重件、长大件,则宜选双梁门式起重机。
轮距的确定原则
(a)能满足门架沿起重机轨道方向的稳定性要求;
(b)货物的外形尺寸要能顺利通过支腿平面钢架;
(c)注意使轮距B与跨度S成一定比例关系,一般取轮距B=(1/4—1/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