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流程: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化评审的办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凡与我市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签定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在我市办理人事d理以及符合人才柔性引进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地方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身份、单位和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的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职称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相应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
3、人事局共9个职称申报点,分别设在各县(区)人事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和市、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任职要求:
初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五年以上。
二、职称申报基本主要材料:
1、身F证正反扫描件
2、学L证扫描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3、2寸彩色照片(蓝底或红底)
4、现有职称扫描件
5、个人简历或工作总结(写清楚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工作内容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