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电系统设施是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自动报警的设备。这些设备通过在各处安装探头,然后所有探头接入一台主机。当探头探测到有火灾的迹象,如:烟,温度较高等就会把信息传递给主机,主机通过发出报警响声和显示报警原因来提醒工作人员。 水系统设施则是在人流量和货物较多的场所通过水管引水,在较大水压的状态下,消防水的出水处用喷淋头堵上。喷淋上的玻璃管在温度较高的情况下就会自动爆破,然后喷淋头就能均匀洒水,以达到灭火的目的。
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分为室外消防给水和室内消防给水两类;主要由消防水源、消防泵、给水管网、管网控制设备、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组成。
移动消防灭火装置
1.灭火时由消火栓或消防车提供压力水源,由移动式泡沫产生装置供应泡沫的灭火装置;2.装载100kg以上干粉的无驱动装置的轮车,火灾时,用外力推(拉)向火场,启动自备的动力装置,进行灭火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