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电系统设施是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自动报警的设备。这些设备通过在各处安装探头,然后所有探头接入一台主机。当探头探测到有火灾的迹象,如:烟,温度较高等就会把信息传递给主机,主机通过发出报警响声和显示报警原因来提醒工作人员。 水系统设施则是在人流量和货物较多的场所通过水管引水,在较大水压的状态下,消防水的出水处用喷淋头堵上。喷淋上的玻璃管在温度较高的情况下就会自动爆破,然后喷淋头就能均匀洒水,以达到灭火的目的。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由泡沫液罐、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道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空气泡沫产生器组成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冷却喷淋给水系统
由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网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冷却水喷淋装置组成的消防冷却给水系统。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