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Firefighting Device)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固定设施。自动消防设施分为电系统自动设施和水系统自动设施。
电气消防检测是根据电气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热辐射 、声发射、电磁发射等现代物理学现象,采用国际先进的高新技术仪器、设备,结合传统的检查方法对电气设施进行的量化监测。从而更加、科学、准确在反映电气火灾隐患的存在、危险程度及其准确位置,并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从而消除隐患,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2009年5月 ,国家公安部颁布了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次以法规形式将电气防火技术检测业务纳入规定之中,并作为今后消防验收强制性措施之一。
消防检测
消防技术检测的范围主要指建筑中的以下消防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室
(2)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3)自动灭火系统
(4)消防给水系统
(5)防排烟系统和通风空调系统
(6)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消防设施的种类:建筑消防设施归纳起来共有13类。分别是:
(一)建筑防火及疏散设施
(二)消防给水
(三)防烟、排烟设施
(四)电气与通讯
(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七)气体灭火系统
(八)水喷雾灭火系
(九)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十)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十一)蒸汽灭火系统
(十二)移动式灭火器材
(十三)其他灭火系统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