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Firefighting Device)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固定设施。自动消防设施分为电系统自动设施和水系统自动设施。
电气消防检测是根据电气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热辐射 、声发射、电磁发射等现代物理学现象,采用国际先进的高新技术仪器、设备,结合传统的检查方法对电气设施进行的量化监测。从而更加、科学、准确在反映电气火灾隐患的存在、危险程度及其准确位置,并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从而消除隐患,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设施的保养与维护
1、室外消火栓由于处在室外,经常受到自然和人为的损坏,所以要经常维护。
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的检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两个月应对水流指示器进行一次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对报警阀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4、消防水泵是水消防系统的心脏,因此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检查水泵运行是否正常,出水压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值。每年应对水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火警联动试验,以检验火灾发生时水消防系统是否迅速开通投入灭火作业。
5、高、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每半年应检查泡沫液及其贮存器、过滤器、产生泡沫的有关装置,对地下管道应至少5年检查一次。
6、气体灭火系统,每年至少检修一次,自动检测、报警系统每年至少检查2次。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不合格的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8、灭火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到期的应及时更换。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