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有效的,应受到律保护。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物权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停车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与架空输电线的距离应符合《起重机规程》GB5144—2006规定。
停车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器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器进行复位。防坠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坠落试验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机件无漏电,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驱动传动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