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成本
工业设计在使产品造型、功能、结构和材料科学合理化的同时,省去了不必要的功能以及不必要的材料.并且在提高产品的整体美与社会文化功能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现代社会技术竞争很激烈,谁拥有新技术,谁就能在竞争中占有优势、但技术的开发非常艰难,代价和费用极其昂贵。相比之下。利用现有技术,依靠工业设计,则可用较低的费用提高产品的功能与质量。使其更便于使用、增加美观,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我们可以想像,把电视机的显示方式变成液晶式的,这是—大技术进步,但又是何等的艰难。但在结构、造型、整体性与环境的色彩协调,为不同人群需要而进行的产品设计则相对可及、便利,这往往也是国际市场商品竞争的焦点。
为了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我国一直强调要把产品的包装搞上去,这无疑是一个应急措施。但从发展看,还必须从产品设计下手,重视产品的工业设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从考虑的观点出发,才能使技术、产品、包装统一起来。包装是工业设计的辅助设计,只有重视工业设计,在企业中大力推广工业设计。才能使产品有竞争力,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艺术性
爱美是人的天性之一,而工业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人服务的。其重点在于产品的外形质量,通过对产品各部件的合理布局,增强产品自身的形体美以及与环境协调美的功能,使人们有一个适宜的环境,美化人们的生活。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中规定:“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观所作的设计;
(2)是指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的设计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设计;
(3)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4)必须富有美感。
版权法保护思想观念的表述。其中的思想观念包括美学思想观念,其中的表述也包括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的表述方式。因而,当一件富有美感,以图案、形状和色彩组成的外观设计构成作品时,就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显然,外观设计既有专利权的特征,又有版权的特征。这样,在外观设计的保护上,版权法就与专利法有所重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英国和德国等国家才制订了专门的外观设计注册法或工业版权法,对外观设计采取了既具有专利法特征又具有版权法特征的保护方式。从观念上说,专利法保护富有美感的具有工业实用性的外观设计,版权法保护以形状、图案、色彩为表述形式的作品,二者似乎可以区分开来。然而,具体到实用艺术品时,就很难区分究竟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还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