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交易过程中,要求客户出具见票即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出卖货物一方的商业企业可以先行向票据付款人提示付款并获得对应款项,然后再向客户(其票据法上的身份是出票人或者背书人)发货。
风险控制步,票据形式要注意
业务员:你能向我介绍一下电子承兑和纸质承兑的区别么?
当然可以啦!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付款人需在汇票到期后向持票人付款。承兑汇票按照存在形式,可以分为纸质承兑汇票和电子承兑汇票。
回头背书又称逆背书,其特点是票据上的原债务人又变成了票据的债权人。如:A签发一张票据给收票人B,B将票据背书给C,C将票据背书给D,这是一般的正常背书转让。如果D将票据再背书给A或者B,这就是回头背书。
为什么不能签收呢,这是因为回头背书在追索上存在风险,将会导致可追索对象的减少。正常的背书转让流程中,持票人享有对前手的追索权,因此当票据出现问题,除出票人外所有经手此票据的公司都享有追索权;当D将票据背书给A时,A作为持票人,对其他前手均不享有追索权;当D将票据背书给B时,B作为持票人,对C、D公司无追索权。
同时回头背书可能存在企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单纯融资,套取银行信用的情况,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对存在回头背书情况的票据要求非常严格,甚至会拒绝办理贴现业务。
因此,当我们收到回头背书的承兑汇票时一定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