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身的主梁和元宝架是判定是否发生重度追尾事故的主要来源地,如果发现主梁上有焊接口则肯定该车发生过重度撞击。在减震器上的两个旋状小箱子上也必须是原厂胶,如果非原厂胶,也是发生过追尾事故,判定方法同上。此外,水箱框架上的铆钉全都应该是由机器敲打进去,材料为铁,如发现换为铝制铆钉,也可判定为发生过事故。
车辆销毁后,报废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报废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将以下资料送交车管所14号窗口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无车辆牌照,是否办理报废手续?
A.如果车辆卡丢失,必须在办理报废手续的同时填写补充申请书,然后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B.如果车辆未在车辆管理部门注册,则不需要取消,如果需要拆卸,则需要提供车辆来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