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国际航空协会(IATA)规定,按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两者的定义与国际航空货运协会规定,货物运输过程中计费的重量是按整批货物的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者之中较高的计算。(EMS除外,可不计抛)
实际重量: 是指需要运输的一批物品包括包装在内的实际总重量,也称为毛重。
举例一:包裹外包装尺寸是长78cm、宽40cm、高35cm 实际过称重量是15 KG;体积重=78x40x35/5000=21.84 不足1KG按1KG计算 体积重=22KG那么计费重量按体积重计费为22KG
举例二:包裹外包装尺寸是长78cm、宽40cm、高35cm 实际过称重量是35KG;体积重=78x40x35/5000=21.84 不足1KG按1KG计算,体积重=22KG,那么计费重量按实际过称重量计费为35KG。
电放(TELEX RELEASED):
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是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就是直接让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而不需要正本提单,只要证明自己是收货人和被电放人,就可以提货.优点是方便、快捷,(避免提单遗失的风险)。缺点是发货人不能控制货权。
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1. 各类武器、仿真武器(仿真玩具枪等)、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2. 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3. 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4. 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学品等。
5. 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6. 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7. 各类麻醉。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8. 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9. 各种危害国家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10. 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1.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2.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邮件、设备的物品等。
13. 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4. 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