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屋面修缮改造的施工要求:
1 屋面瓦片损坏的总面积小于20%的,应采用与原屋面规格相同和色泽相近的完好瓦片进行局部修缮;损坏总面积大于20%的,应全部翻做并对旧的完好瓦片进行充分合理的利用;屋面瓦片应与屋面构件有效连接且坚实牢固。
2 次瓦宜铺设在檐口瓦二排处,便于调换。
3 屋面其他部分(屋脊、泛水、天斜沟、老虎窗、水落管等)应根据损坏程度进行修复或调换,以保证正常使用。
4 屋面修缮时不应破坏原有防水层、保温层;应对突出屋面的建(构)筑物与屋面交接处的节点,采用防水材料或密封材料进行防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