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保监会令 [2008]第 2
号) 第 31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 (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予以审计
报告使用者: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委托人:保险保障基金公司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
精通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业务流程及其控制;精通
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业务开展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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