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v铅酸电池的保护电压为10.5v,如果是36v电池组,保留电压就是31.5v,大多数车厂采用的控制器欠压保护电压也都是31.5v。表面上看这是正确的,但是,实际当36v电池组只剩下31.5v电压时,由于电池存在容量差,肯定就会有一个电池电压低于10.5v,该电池就处于过放电状态。
这时候,过放电的电池容量急剧下降,这时对电池的损伤影响不仅仅是该单只电池,而是影响整组电池的寿命。其实,在电池电压低于32v以后一直到27v,所增加的续行能力不到2公里,而对电池的损伤却非常大。只要出现这样的情况10次,电池的容量就会低于标称容量的70%。
另外,一些用户发现电池在欠压以后,过10分钟,电池又不欠压了,就又采取给电行驶,这对电池破坏更大,而大多数车的说明书没有给用户以警示。多数控制器内部都有可调的电位器,而这个可调的电位器的振动漂移是比较的。在价格竞争中,面对更注重车外表的用户群,很少有产品采用抗振动的精密多圈电位器,这样的控制器发生振动后漂移也不奇怪。
充电设备因素
业界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就是:电池不是用坏的,是充坏的。为了满足电动自行车电池的短时高容量充电,在三段式恒压限流充电中,不得不通过提高恒压值到2.47v~2.49v。这样,超过电池正极板析氧电压和负极板析氢电压。一些充电器制造商的产品为了降低充电时间的指示,提高了恒压转浮充的电流,而使得充电指示充满电以后,还没有充满电,就靠提高浮充电压来弥补。这样,很多充电器的浮充电压超过单格电压2.35v,这样在浮充阶段还在大量析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