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物资回收于废品集散这一局部,在城区网络化回收及集散之后分类批量销售给消费企业方面还有很多任务要做。比方回收方面将以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为依托,对走街串巷收购的商贩进行标准治理,划片定人、统一服装、统一培训、实行网络化治理。同时以机关单位为试点,上门效劳,对废物尽量做到应收尽收。
在国内正规健全的回收机构并不多,往往还是有私人建立的小型回收机构,而电子垃圾处理的关键是回收问题,小型的回收机构很难完成大范围的电子设备回收任务,从而一些废旧电子设备便成为了污染环境的源头。而建立完善的回收体制需要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至少具备以下两点:一是上门回收,二是电话联络。通过这两项能够很好的解决部分电子设备的回收问题,而国家实施的以旧换新政策也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手段,如果将这种机制常态化,必定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物资回收在集散、分类之后的销售方面,物资回收应尝试与商户捆绑为一个结合体,以少量化、范围化的方法,与下游消费企业形成相对固定的供销关系,完成再生资源的产业化运营。同时逐渐钻研和开发废旧物资的二次加工与综合应用,完成就地资源化,进一步进步废物应用程度,为创立适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的再生资源回收应用体系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