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 (证监会令第 94号)
属性:其他鉴证业务 (自愿委托业务)
内容:针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投资管理、使
用、年末结余等情况予于鉴证
报告使用者:证监会、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风险准备金存管银行、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委托人: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风险准备金存管银行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
精通金融机构股东资格认定流程;精通与金融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正在着力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