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件遗失声明登报包括: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保险公司收款凭证、展业证、海运提单、合同、票据、公司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人名章、外国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常驻代表工作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外汇IC卡、备案登记表,等等。
登报声明的意义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 二、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对该被丢失证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可以依法补办。
官方登报电话:0755-83309783、8605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