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金能量蓄电池SST-2500 UPS电源
不要将蓄电池放置在有可能浸水的地方,否则有可能引发触电、火灾。
请按机械工业部标准(JB/T8451-1996或JB/T6457.2-1992)规定的充电条件对蓄电
池充电。如按其他条件充电有可能导致充电不充分、漏酸、发热、
引火爆炸及性能、寿命的劣化。
如用于消防设备,请按消防法进行设置。
请不要利用电池组中间的电源作为控制电源。
(1)如需将蓄电池装入设备中使用,请装入设备的下层。
(2)蓄电池多排排列使用时,为保证良好散热,请将各排间隔保持在5mm~10mm之间。另外,使用热控开关(TRS)或温度传感器时,需要10mm以上的间隔。
(3)由于蓄电池有时产生可燃性氢气,所以不要在蓄电池附近安装易产生火花的装置(如开关、保险丝等)。
(4)蓄电池的温度对寿命有较大影响,所以设计电池箱时,请充分考虑蓄电池温度的上升。(5)将蓄电池并联使用时,原则上在三列之内。超过三列,请与敝公司联系。另外,并联使用时,要保证电池组电压一致,同时要考虑蓄电池的排列及通气,以尽量减少多层使用时上下层的温度差。
(6)在UPS等转换器上使用时,注意不要使转换器的回流电流流入电池。如在回路上无法避免,要使回流的电流值在0.05C(A)以下(有效值C=10小时率额定容量)。如超过此电流值,有可能降低电池寿命及造成电池异常发热。
(7)容量不同的蓄电池、新旧不同的蓄电池及厂家不同的蓄电池不能串联使用。由于其特性值不同,有可能对蓄电池及机器造成损坏。
使用前的处置
蓄电池是充电后荷电出厂的。
请按下列顺序处置之后再使用。
注意:
进行设置、安装时,为防止发生事故,请在有蓄电池设备安装资格或经验的人(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开箱·检查
注意:
1.开箱前,请仔细检查电池外包装是否有损伤,如果发现电池单元或装置有损坏,在签收货时要在发运收据上注明损坏的情况,并要求运输公司确认同时准备一份损坏报告的文件。
2.开箱时请注意不要冲击蓄电池,小心开箱,否则有可能造成蓄电池破损。
3.开箱后,应检查蓄电池配件是否有差错和遗失。
4.如有损坏或差错情况的,应作好记录,并保留好。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以免超过期限失去要求赔偿损害的权利。
安装前的储存
储存环境:
1.如果在收货时不能立即安装蓄电池,应将电池储存在25℃清洁通风的室内。
2.采用先进先出法,即先储存的电池先使用。
储存时间:
所有的蓄电池因内部的电化学反应会造成自放电。因此,从收货之日起到安装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储存时间结束前,应对蓄电池初始均充充电,并在此后每个储存间隔时间(不超过6个月)都应再次均充充充电。
储存的堆放:
蓄电池存放时,请按照纸箱上箭头标识方向堆叠,否则倒放造成蓄电池漏液、短路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