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梁的组成与分类
1)桥梁的组成
按其功能,桥梁的组成分为三部分。
(1)上部结构(墩上结构)
包括承重结构和桥面。其作用是承受车辆荷载,通过支座将荷载传递给墩台
(2)下部结构
包括桥墩和桥台。其作用是支承桥跨结构,并将结构重力、车辆荷载传递给地基。同时,桥台还与路堤衔接,抵御路堤的土压力。
(3)附属结构
包括桥头路堤锥形护坡、护岸等。其作用是防止路堤填土向河中坍塌以及抵御水流的冲刷
建设单位在拆除房屋建筑前,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取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建筑工程的拆除活动:1、拟拆除房屋建筑的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地下管线、周边环境的说明及示意图; 2、拆除承包企业签订的拆房施工合同; 3、拆除承包企业提供的符合拆房施工作业要求的保障措施的说明和按规定办理的监督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对承包拆房施工的拆除承包企业资格、拆房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
1、检查爆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生产知识。
3、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4、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火工品,实行监督,发现不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处理。
5、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监督。
6、有权制止,并向安质室检举揭发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处理。
拆除施工前的准备与一般规定 :
1、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质、设备。
2、将电线、燃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3、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向周围群众发出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员,检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6、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