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建筑工程是以钢筋混凝土为基础的,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设计功能的改变或错误以及施工质量的问题,对某些已浇筑好的混凝土结构必须进行拆除,传统的方法就是人工剔凿或机械破碎,更先进一点的就是采用静态破碎或爆破拆除,但这些方法不是效率低,就是风险性大,普遍噪音和污染严重,而且这此方法在拆除的过程中对合格的保留结构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扰动破坏,造成保留部分的混凝土产生裂纹或钢筋与混凝土的脱离,难以满足原有设计的质量要求,另一方面,在后续设备、仪器等装置的安装过程中,也需根据安装要求在已浇筑好的混凝土构造中进行不同口径、角度和深度的钻孔,并保证对混凝土结构不产生破坏,确保安装的质量,还有一些需在已有混凝土结构的不同位置进行大面积的切割分离,以满足某些技术功能的需要。
湿法防尘。这是一项简便、经济、有效的防尘措施。粉尘遇水后很容易吸收、凝聚、增重,这样可大大减少粉尘的产生及扩散。在实际工程拆除前,可对拆除的建筑物事前进行淋水,也可以在粉尘扬起的瞬间,及时用消防车降尘处理。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雾化喷淋洒水,净化施工现场空气环境,也是很多工地常常采用的办法。
建设单位需要拆除房屋建筑时,必须将拟混凝土拆除的工程发包给具有保证作业条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混凝土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专业承包企业;必须委托监理公司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施工之前,我们需要先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将电线、燃气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接引好施工用临时电源、水源,现场照明不能使用被拆建筑物内的配电设施,应另外敷设。保证施工时水电畅通。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去督促,虽然我们自己会辛苦点,但是我们为了我们的居住更加舒适点,这点累又算什么了,麻烦是麻烦点,但是施工的细节还是需要我们多去注意,多去学习。
建设单位在拆除房屋建筑前,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取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建筑工程的拆除活动:1、拟拆除房屋建筑的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地下管线、周边环境的说明及示意图; 2、拆除承包企业签订的拆房施工合同; 3、拆除承包企业提供的符合拆房施工作业要求的保障措施的说明和按规定办理的监督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对承包拆房施工的拆除承包企业资格、拆房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