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券是企业向入库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放的配额凭证,是深圳政府对中小型企业实施的普惠政策。
很多企业是次申请到创新券,那么,对于新丁来讲,在使用创新券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申领时间
企业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科技创新券,逾期未领视为自动弃权。
二、有效期
科技创新券有效期一年。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所在年度入库的服务内容为准。
三、资助金额
以创新券支付的科技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过总费用的50%。
四、主要使用范围
产品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分析服务、资质认证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检索分析服务等。
五、入库服务机构
企业使用创新券前,应向服务机构咨询该机构是否是科创委入库服务机构,是否接收创新券。
企业与入库服务机构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六、使用流程
企业持创新券到入库服务机构刷券支付。
七、禁止申请情况
若企业在创新券有效期内申领额度未使用完(余额大于2000),则明年不得再次申领科技创新券。
八、禁止重复支持
对已申请或取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科技创新券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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