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资审批机关(商务局)申请批准解散(10 个工作日)-----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 个工作日)-----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 个月)-----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向税务局注销---向工商机关注销----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外资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文件
步: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
企业清算前的前置审批程序
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原审批机关请求批准,所需材料: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需要向企业所在地的原审批机关(各个地区的外经贸委)申请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
2、 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如: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
3、 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声明(合资、合作企业则提交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
4、 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合同、章程;
5、 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遣散、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7、 原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 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通知,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
按《外资登记规范》的要求,外商投资的公司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或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消灭的证明文件:
(1)质权人出具(或与出质人共同签署)的主债权消灭或者质权实现的证明;
(2)质权人出具的放弃质权的证明;
(3)法律规定的其他导致质权消灭情形的证明。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注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1.前往工商局注销备案
这是注销公司的步。在这一步骤中,公司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销申请书、公司章程和公司公章。同时需要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并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商讨决议。一般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需要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发布注销登报公告
只有在完成步基础上,才能进行第二步。在注销登报这一步骤中,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复印件。当然,还有重要的公告内容。
3.办理注销公司税务登记证
在这一步骤中,上海公司需要提供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注销报告、上海公司执照正副本以及需要填写税务注销表格。税务局会核查上海公司的税务问题主要包括纳税异常和抽逃税款。
4.办理注销代码证
取得注销代码证的前提是获得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