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或者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企业迁出登记的工作流程。
一是申请人凭外地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到拟迁入地注册登记窗口办理。
二是注册登记窗口对于符合迁出条件的企业需当场予以受理,并在综合业务系统完成迁出登记审核,向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
三是注册登记窗口在完成企业电子档案迁移后,及时通知档案室整理迁移企业的纸质档案并按照《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指定的地址邮寄档案。
四是拟迁出企业在注册登记窗口新产生的未扫描归档的纸质档案应及时移送档案室,不受内部移送档案时限规定。迁出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
企业迁入海南办理变更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 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