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职称是对一个人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工作实绩等业务技术方面的评价。对一个人来说,职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附在职称上的附加利益太多了,升一级职称,就可以升一级工资,同时仕途又可以向前发展了。现阶段,技术职称是人们领取工资、享受待遇的依据。职称是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主要体现。
建筑职称是指从事建筑专业技术水平所达到的程度的技术职务的称谓,即职称。是由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定期评审的,可以自己申请,单位申报,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集中评审公示。
技术职务可以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分。一般先从初级申报,初级可以分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中级就是工程师;而高级可分副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之分,专业职称评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工作简历、专业论文、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合格等证明材料。
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