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工业设计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产品,区别于手工业时期单件制作的手工艺品。它要求必须将设计与制造、销售与制造加以分离,实行严格的劳动分工,以适应于批量生产。这时,设计师便随之产生了。所以工业设计是现代化大生产的产物,研究的是现代工业产品,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大家都知道机械产品设计之所以能够吸引我们,色彩的搭配是主要的一点,合理的外观颜色,能够给机械设备产品加分。其实颜色搭配的技巧对于机械设备来说,还是需要合理性的,不像一些概念性的产品那样,颜色比较五花八门,因为机械的功能性是比较明确的,所以如果在外形的设计中颜色很花的话,那么就会给机械外观设计本身带来一定的“负担”,所以这一技巧需要考虑到机械本身。
单指产品设计,即针对人与自然的关联中产生的工具装备的需求所作的响应。包括为了使生存与生活得以维持与发展所需的诸如工具、器械与产品等物质性装备所进行的设计。产品设计的核心是产品对使用者的身、心具有良好的亲和性与匹配。 狭义工业设计的定义与传统工业设计的定义是一致的。由于工业设计自产生以来始终是以产品设计为主的,因此产品设计常常被称为工业设计。
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毫无疑问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专利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 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