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欧盟委员会法规(EU) 2020/1683更新以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包括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的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附件II和III。
2020年11月12日,欧盟委员会法规(EU) 2020/1683更新以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包括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的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附件II和III。该法规将于2020年12月2日,即其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考虑到潜在的遗传毒性和基因突变,如果没有进一步充分的实验证据,考虑到消费者科学委员会(SCCS)的意见SCCS/1598/18,SCCS/1497/12和SCCS/1400/11,欧盟委员会禁止1,2,4-三羟基苯,6-氨基间甲酚和4-氨基-2-硝基二苯胺-2'-羧酸在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中的使用。
附件II
-从2021年9月3日起,不得在欧盟市场上投放含有这些物质的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
-从2021年6月3日起,不得在欧盟市场上出售含有这些物质的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
附件
II
II
II
参考号
物质鉴定
化学名称/INN
1,2,4-三羟基苯
用于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时
6-氨基间甲酚
用于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时
4-氨基-2-硝基二苯胺-2'-羧酸
用于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时
CAS号
533-73-3
2835-98-5
117907-43-4
EC号
208-575-1
220-620-7
411-260-3
限制
禁止
禁止
禁止
2-甲氧基甲基-p-苯二胺及其硫酸盐目前受法规(EC) 1223/2009附件III第262条的限制。 关于这些物质在睫毛上的使用,请参见意见SCCS/1603/18。 因此,通过在本法规修订案中包括用于睫毛染色产品,可以扩展使用范围。
附件III
附件
III
参考号
292
物质鉴定
化学名称/INN
1,2,4-三羟基苯
用于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时
INCI 名称
CAS号
533-73-3
EC号
208-575-1
限制
产品类型,主要部分
(a)氧化染发剂中的染发物质
(b)睫毛染色产品
允许使用浓度
其他
(a) (b)在氧化条件下混合后,染发剂和睫毛染色产品中的浓度不得超过1.8%(以游离基计)
(b)专业用途
使用条件和警告语
(a)应在标签上印有:混合比。
‘染发剂会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 阅读并遵循说明。本产品不可用于16岁以下人士。
临时的黑色指甲花纹身可能会增加您的过敏风险。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请勿染发:
—脸上有皮疹或过敏,头皮刺痒和破损;
—染发后没有遇到任何反应;
—临时黑色指甲花纹身有过反应。
1.应在标签上印有:混合比。
‘该产品会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 阅读并遵循说明。本产品不可用于16岁以下人士。
临时黑色指甲花纹身可能会增加您的过敏风险。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请勿染色:
—脸上有皮疹或过敏,头皮刺痒和破损;
—染发或睫毛染色后没有遇到任何反应;
—临时黑色指甲花纹身有过反应。
仅供专业使用。 如果产品接触到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