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的清掏周期与粪便污水温度、气温、建筑物性质及排水水质、水量有关。设计清掏周 期过短,则化粪池粪液浓度过高,与实际清掏周期差距过大,影响正常发酵和污水处理效果,甚至造成粪液漫溢,影响环境卫生。设计清掏周期过长,则化粪池容积过大,增加造价。《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清掏周期为3~12个月,实际设计中多取3~9个月,而酸性发酵阶段的酸性发酵期为3个月,酸性减退期为5个月左右。实践证明:清掏周期的取定,应兼顾污水处理效果、建设造价、管理三个方面因素清掏周期一般不宜少于12 个月。上元门水厂宿舍区平房群共用化粪池,使用人数200人,生活污水标准每人30L/d,污泥量每人0.4L/d,进入化粪池新鲜污泥含水率取95%,发酵后污泥含水率取90%,设计清掏周期选取12个月,经计算化粪池容积为21m3。管道疏通是一集管道疏通、高压清洗、管道维修、管道改装、工程打孔、专业防水工程及油烟机清洗为一体的服务。已成为面向全市服务的专业性,拥有技术人员多,经过严格的培训、并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高度的责任感.
清理要求:
1)粪便转运站(场、码头)设施应完好、整洁。转运的粪污水应密闭贮存于贮粪池内。贮粪池应符合防渗漏、防臭气扩散和防蝇的要求,并设置防火、防爆设施。
2)贮粪池内的粪便应及时转运,不得外溢。
3)输粪管道应完好、畅通,闸阀应严密,无破损、滴漏。
4)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冲洗作业场地的污水应经适当处理,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5) 将人力收集车的粪便转运到机动车时,应保持转运作业的紧密衔接,不得任意将粪罐、粪桶、手推粪车停放在主要道路上。
6)卸粪时应谨慎操作,不得将粪便泼洒在卸粪口周围地面。作业结束,应及时清洗卸粪口及作业场地。
7)粪便转运站(场、码头)应有灭蝇措施。在可视范围内,苍蝇不超过3只/次,无蛆,臭味不超过4级。
三格式化粪池整理不像一般的化粪池,因为结构不同,所以操作的方法不一样,下面来具体的看看
三格化粪池,新鲜粪便由厕所管道进入第1池,池内粪便产生沼气开始发酵分化,因比重不同粪便可分为三层,上层为比较浓的粪渣废物,基层为块状或颗粒状粪渣,中层为比较清的粪液,所以在整理的需求拿东西进行破碎,这样采样更好的整理
在上层粪便和基层粪渣中含和寄生虫卵很多,中层含虫卵很少,开始发酵的中层粪液经过化粪管流到第二格池,第二格池内再化酵分化沉积后溢流到第三格,第三格池再经过沉积过滤后清水流到下水管道,这一阶段的整理就需求防明火,以防发生爆炸。
化粪池管理模式成熟的化粪池管理模式必须规范,以规章制度制约管理,以效率简化促进管理,以满足群众对环境事业日益增长的要求。
化粪池的发展趋势清理化粪池近年来,化粪池的数量逐渐减少,三格化粪池的比例日益增加。同时,化粪池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逐年增多,有利于节约处理成本和统一发展。环卫部门的接待率也在逐年提高,基本都是新建住宅楼的化粪池,也有旧住宅楼遗留下来的化粪池。在接待上,改变了过去设施服务分开接待,全部同时接待的局面,便于统一管理。
化粪池接收管理应规范化,并强化环卫部门的职责。在居民区、老城区开发建设和单位自建的环卫设施,必须有市容环卫部门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和竣工验收,确保化粪池建设质量。在实际操作中,环卫部门的一步是接收化粪池,而没有深入到设计、联合审查和竣工验收,必然导致化粪池质量控制不严,影响正常使用。
环卫部门可以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指导环卫部门实施早期监管;(2)制定对产权单位的处罚措施。政府允许环卫部门参与环卫设施的联合审查和验收。但缺乏环卫部门参与联合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除了赋予环卫部门一定的权力外,还需要对产权单位制定惩罚性规定,使环卫部门真正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化粪池清理改造部分不合格化粪池确保化粪池正常使用老住宅楼化粪池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规范建设,给接受服务造成诸多不便。因此,在旧住宅楼接收化粪池之前,环卫部门必须根据化粪池的不同情况进行改造,改造可以由产权单位自行进行,也可以由环卫部门进行补偿。产权单位自行改造的,必须由有资质的环卫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化粪池改造因周围环境不具备可塑性,难以满足建设部标准CJJ27-89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但在可行的情况下,要尽可能接近标准,保证设施完好,管道畅通,出水经过初步处理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