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在职证明的办理流程
1、员工有需要到统计员处领取《开具证明申请表》。
2、员工填写完申请表,交统计员。
3、统计员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4、行政人事部审批。
1)每周三前上交到行政人事部的申请表,于周五开好且下发给统计员。如遇月底算薪,顺延一周处理。
2)如个人要求特定模板,在提交《开具证明申请表》的同时提交纸质模板。
3)收入证明适用于购车、办理信用卡(入职满一年)、非公积金贷款的商业购房等。
4)在职证明适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居住证等。
5)开具公积金贷款的收入证明需要额外提交《公积金贷款审批表》,转交广州总部加盖单位公章,用时15个工作日。
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英文各一份。中文版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正式的语言版本,英文翻译版附在中文版后面,以方便使馆领事人员阅读理解。
在职证明内容需要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工资收入证明不能随便开
王某,某科技公司销售主管,2013年年初计划在甲市市区买房,银行办理贷款按揭时要求提供收入证明。
在他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为不低于3500元。实际上每月加上一些销售提成,王某大概能拿到6000元。
但是,银行方面要求月收入不能低于10000元,才能满足王某的贷款要求。
因此,王某和公司提出了虚开高收入的请求,公司也爽快答应了。过了不久,王某辞职了。
公司跟着就收到了王某的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裁决公司补足长期拖欠的工资,其中的证据就是先前盖章的收入证明。
员工用该一万元的收入证明,要求公司补足每月仅支付6000元不到的差额部分。
终,仲裁委在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将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作为认定员工工资收入数额的合法证据,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员工的在在职时间一般是从劳动合同开始到终止的时间,但是有些员工在离职后想要伪造自己的工作经历,往往会让原单位开一个在职证明,很多人认为这是个举手之劳的事情,
而且员工辞职后也不会对公司有什么经济补偿风险,因此就会给员工开了这个在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