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7亿辆,然而目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率仅为0.75%,远低于世界水平,绝大部分报废汽车流入黑市回收,非法报废汽车现象突出。目前我国迎来一大批使用年限到期的汽车需要报废回收,2019年新规的实施使得规范的报废汽车回收渠道有所拓展,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市场潜力将得到激发。 “回收—拆解—粗级分选—精细化分选—零部件再造”的报废汽车完整资源化产业链模式。智能报废汽车柔性拆解系统,实现了国内报废汽车处理模式“流程化、机械化、无害化、资源化”,让报废汽车回收利益化。 拆解报废车进入企业场地后,企业会尽快拆解,以免占用场地。拆解从整体切割到后续的精细拆解。国家规定不允许销售五大总成,所以报废汽车的利用率和价值都很低。但是,部分非五大总成的零部件还是可以卖的。如后视镜,车门,玻璃,座椅等。只要有修理厂或车主需要,都可以拆下来卖。这些配件价格实惠,而且基本能满足使用。 洁普GF系列四轴破碎机有四组剪切刀辊,四组剪切刀辊采用不同的刀具结构互相配合,物料进入撕碎箱体内部后,经过四组刀辊上的刀片撕扯、剪切作用被撕碎成小块的物料。四轴破碎机的出料尺寸通过筛网来控制,物料被一次切削后,颗粒尺寸比筛网孔小物料在重力和挤压力的作用下从箱体下部筛网孔排出,尺寸比网孔大的物料,通过主切削刀和副切削刀的导向作用,沿着筛网内表面返回到破碎箱进行二次切削,如此循环,直到物料能够从筛网孔出料止。 目前,汽车回收拆解可得到生铁、钢材、有色金属、玻璃、塑料五大材料以及其他废旧材料,可将这些材料回收再利用,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动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并不规范,为追求利益,有部分没有取得资质的企业进行非法报废汽车拆解业务,一些应该报废的汽车也通过非法途径流向二手车市场。所以,构建汽车生产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及资源再生企业的协作机制,理顺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加强废钢回收、加工和配送基地建设,实现社会废钢铁资源的回收、拆解、加工、配送、利用一体化,积极推进再制造工程,对促进报废汽车资源的循环利用非常有益。
报废汽车回收难和拆解难一直是制约中国汽车拆解行业发展的两大难题。与废旧家电回收相比,废旧汽车的废旧金属含量更高,回收价值更大。根据相关研究,单辆报废汽车中,90%以上的钢铁或有色金属等零部件都可以通过拆解、再制造实现回收及进一步利用,玻璃塑料等回收重复使用率也可达到50%。 报废汽车拆解回收道阻且坚 数据显示,2015年6月我国汽车保有量突破1.63亿辆,仅次于美国。06-10年是汽车行业销量快速增长且保有量初具规模的时期,按照汽车报废年限约为10年计算,2016年或将迎来汽车报废高峰期,我们预计未来三年的汽车报废量分别为620万辆、760万辆、815万辆,2019年将达到1200万辆。 在黄标车整治提速、报废区域限制逐步放开、再制造法律体系突破等政策预期下,报废汽车拆解产业将成为数千亿级别汽车后市场的重要入口。 “十二五”期间,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生产成本高;二是收购数量少;三是销售的再生材料因拆解周期长,导致价格波动大;四是收购报废车辆得不到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销项税,2015年行业纳税总额已经达到6.09亿元,“行业企业生存面临极大的困难”。
要加大升级改造力度。报废汽车拆解行业企业由于普遍存在报废汽车回收量少,生产规模小,企业税负重等因素,基本处于微利状态。国家确定从2013年度开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各地回收拆解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对企业升级改造需要的资金支持,为推动企业升级改造工作,实现规范经营,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另外,也需制订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这方面主要有两个方向可以完善;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采取固定低税率扶持政策;对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实行即征即退扶持政策。 再次,需要建立回收保证金制度。为有效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率,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采取企业报废回收保证金(亦称押金)制度。采取汽车报废回收保证金制度或建立汽车回收处理基金制度,是国际通用办法,势在必行,建议在我国能够早日实施。 后,要放宽“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支架)市场销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也是商品,非法拼装汽车违法的主体是人,而不是物。法律应当严厉制裁非法拼装汽车行为,而不应当约束商品的属性,这样才能标本兼治,实现良好的市场秩序。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也将迅速发展,如果长期限制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的市场销售,势必影响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因此,建议完善修改条例条款。
私自处理报废机动车危害1、无法注销该车的各种税费、档案; 2、无法注销该车车辆档案; 3、报废车私自转让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欠交的各种税费,公安交警、税务、路政等政府部门仍将依法追究原车主经济赔偿责任并处以滞纳金及罚款。 4、车辆报废期满后,由于该车车辆档案尚未注销,而占有国家号牌资源,新车将无法上牌照。 5、报废车辆私自转让上路被查获,有关部门可追究原车主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