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朝成丰年间起,装茅台酒的酒瓶就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质坛形酒瓶了。这种坛子现在市场上都有,按不同量设计的大小,有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号。
装茅台酒的酒瓶曾一度改为微扁长方形酒瓶。在1915年以后,就又改革,用圆柱形、体小嘴长的黄色陶质釉瓶。新中国成立后,用了一段时间的白色陶瓷瓶,但那时候成本太高了以及运输中经常渗漏。
废品回收站并不是茅台酒瓶的去处。多位收废品的师傅均表示,不收瓷瓶子。勉为其难同意收购的,也多只给出5分钱的价格。显然,废品收购站不知道茅台酒瓶的真正价格。
在北京广安门附近一家挂着“回收酒”的烟酒专营店,该店老板说,“他们兼营收购酒酒瓶子的业务,15年的贵州茅台年份酒酒瓶400元收购,30年的贵州茅台年份酒酒瓶2000元,50年的6500元收购,80年的至少10000元以上。”
据烟酒专营店的老板透露,他们这些小店都是捎带回收酒瓶,真正的大户是各酒店。
然而,随着清朝的没落,贡酒茅台也如同那个封建王朝一般逐渐凋零。道光年间还曾有"茅台烧房不下二十家,所费山粮不下二万石"的酿酒坊已经仅剩三家。其中有成义酒坊的"华茅",荣和酒坊的"王茅"以及恒兴酒坊的"赖茅"。
直到1951年,我国政府成立后通过各种方式对以上三家酒坊进行了收购,并将私营酒坊合并成立了新中国的国营茅台酒厂。
因此,一瓶茅台酒需要纯手工制作,从生产到贮藏,再成为商品要花上5年的时间,"物以稀为贵",为了保证市场的稳定,不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在茅台酒厂的包装车间门口需要武警把守,任何出入的人都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就连包内携带的物品也都需要一一过目。目的就在于防止外包装外传和防止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