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国家对建筑行业大力规范,加强建筑企业管理,指导监督建筑企业依据资质标准申请资质,通过资质承包建筑工程。在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建筑企业的资质申请发生了重大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作用也更加突出。
企业领取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一份正本和数份副本,都可以用于建筑工程的投标资质检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用很多,但主要的就是为企业提供工程承包的“入场券”。如果参与工程投标的建筑企业没有资质证书,那么企业能力再强也不符合承包规定,终都是不能拿到工程承包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