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一次取证全国通用终身免审
全国食品检验职业资格培训考试通知
一、招生对象
1、企业主管食品质量、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2、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培训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能力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考试时间、收费标准
初、中、高级、 北京市报道(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资格鉴定
初、中、高级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综合评审三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六、报名办法
1.相片:2寸蓝底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3.学历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4.填写《职业能力评价申报表》两份并加盖公章;
化学检验_化学检验工培训考试取证 化学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中心隋苗老师 联系人:隋苗老师 电话:15810535345 办公室电话:010-57435166 QQ:2274909099 微信:133058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