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审计
受理单位:高新区新经济运行局
预计申报时间:4月
补贴额度:30万
申报条件:
(1)成都高新区瞪羚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一年爆发式增长:上年度【指2019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在100万元以上;上年度【指2019年】营业收入或利润同比增长率500%以上;上年度【指2019年】实缴税额(不含个税)高于起始年度【指2018年】实缴税额(不含个税)。
b. 三年复合高增长:上年度【指2019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在1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或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20%以上;上年度【指2019年】实缴税额(不含个税)高于起始年度【指2016年】实缴税额(不含个税)。
(2)成立年限。
截至上年度(申报启动当年的上一年),申报一年爆发式增长瞪羚的企业需成立满2年,申报三年复合高增长瞪羚的企业需成立满4年。【申报一年爆发式瞪羚企业首次认定的需成立于2017年12月31日(含)及以前;申报三年复合高增长瞪羚企业首次认定的需成立于2015年12月31日(含)及以前】
同比增长率:(上年度指标值-起始年度指标值)÷起始年度指标值×,起始年度指标值大于0(上年度利润5亿元以上的工业类企业及利润1亿元以上的非工业类企业除外)。
3年复合增长率:起始年度指标值大于0(上年度利润5亿元以上的工业类企业及利润1亿元以上的非工业类企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