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证(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已的模式。一般地说, CE认证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
模式 A:内部生产控制 (自我声明)(Module A: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
模式 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三方检测(Module Aa: Intervention of a Notified Body)
模式 B:EC 型式试验(Module B: EC Type-examination)
模式 C:符合型式(Module C: Conformity to Type)
模式 D:生产质量保证(Module D: 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E:产品质量保证(Module E: 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F:产品验证(Module F: Product verification)
模式 G:单元验证(Module G: Unit Verification)
模式 H:质量保证(Module H: Full Quality Assurance)
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是为了保护国家、保护人体健康或、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等目的而设立的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必须经过国家认监委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通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IATF 16949版于2016年10月发布并在201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以下为IATF官方发布的的对TATF16949的更新及解释。所有IATF16949相关组织必须要了解的相关更新的内容(修订内容如下红色内容)。该SI(批准的解释)除非另有说明,适用于标准的出版物。
此次经认可的解释改变了原有规则或要求的解释,此次的解释也成为开立不符合项的基础。
SI 1-9 2017年10月发行,即时生效。
新版标准换版情况
1、新版IATF 16949:2016认证标准预计于2016年10月份颁布,并取代ISO/TS 16949:2009。
2、更新后的IATF 16949标准更具有前瞻性,同时也意味着企业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整、改进和创新。更早实施新版标准通常也意
味着早受益,以获得客户的信赖,在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等。
3、2017年10月1日以后,将不再进行ISO/TS 16949的审核(包括初次、监督、换证、机构转移),而需要按照IATF 16949:
2016新标准实施审核。
4、如您已经是ISO/TS 16949:2009版标准的获证组织,则必须在IATF规定的期限前(2018年9月14日)完成认证转换过程,才能换发新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