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整齐统一不能化,绝不是要求在整个广场所有喷泉都一样,一般整齐统一是有一定的范围,就是说在一定范围之内是一样的而超出这个范围,形体就发生了变化,而在另一个范围则又是另一个形体的整齐统一。这就是所谓分组统一。每一组有一个统一的形态,组与组之间是有区别的。分组要适当,如果分组数目太多,每个组的数量太少,那么就会走向整齐统一的反面,就杂乱无章了。但是整齐统一的范围也不宜太大,分组也不宜太少,否则也会走向另一个反面,变成单调了。整齐统一的原则还应体现在一个喷泉群体应当有一种控制要素,常见的控制要素就是高度,对于喷泉来说常在一定位置设立一个高度很大的主喷泉,这就会产生一种强有力的印象,而一些较小的其他喷泉则处于从属地位,使得观众对这个喷泉群体有一个整体的感觉。整体统一还表现在动态喷泉以一定的周期反复重现某一种形态的变化,这与前面所述的空间上的整体统一不同,是在时间上的整体统一。
(2)对称均衡:对称是指一条成为中轴,左右两侧均等,也可以是相对与一个中心点的对称。和整齐统一相比,对称算是有了变化,出现了方向、位置上的差异。对称是建筑上常遵循的美学法则,这是由于自然界中很多东西都是对称的例如人体眼、耳、手、足的位置与大小,各种动物的形体等,因此人类就看多了对称的东西就习以为常。所以中国古建筑绝大部分都是对称的。古典的喷泉绝大部分也是对称的,而且多以建筑物主轴线为中轴的对称,现代有的喷泉虽然也是在探求打破对称的格局,企求变化,但是绝大多数喷泉还仍然是以对称作为其基本格调。
均衡在中心(或轴线)两侧虽不等同,但是在美学意义方面却有某种等同的含义。此时我们就要强调均衡的中心,否则就会失去衡量的标准。就会给人以散乱的感觉。所以在均衡的中心要加上一个强音(例如一个较高的主喷泉)。这是均衡的首要原则。均衡的第二个原则是杠杆平衡原理,就是在远离中心较为次要的小物体可以用靠近中心较为重要的大物体来加以平衡。
二、喷泉的布置要点
开阔的场地多选用规则式喷泉池,水池要大,喷水要高,照明不要太华丽。狭长的场地如街道转角、建筑物前等处,水池多选用长方形。现代住宅建筑旁的水池多为圆形或长方形。喷泉的水量要大,水感要强烈,照明可以比较华丽。喷泉的形式自由,可与雕塑等各种装饰性小品结合,但变化宜简洁,色彩要朴素。
在选择喷泉位置,布置喷水池周围的环境时,首先要考虑喷泉的主题与形式,所确定的主题与形式要与环境相协调,把喷泉和环境统一起来考虑,用环境渲染和烘托喷泉,以达到装饰环境的目的,或者借助特定喷泉的艺术联想,来创造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