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和舞蹈有着共同的物质载体--人的身体是其主要的艺术表现工具,多数杂技品种和舞蹈一样,是以人体的动作、姿态造型和构图变化为主要表现手段。杂技也是一种表演艺术,演员也塑造一定的角色,但是它不像舞蹈那样着重表现人物情感的发展过程,一般不具有情节事件,而是通过高难度的技巧表演,表现出一种概括性的勇敢、坚毅、智慧的品格力量。因此,杂技具有更多的观赏性和娱乐性。
艺术,是由各个不同的艺术品种所组成的。作为艺术之一的舞蹈,同样是一个非常广阔的天地,它也是由各个不同种类、不同样式、不同风格的舞蹈所组成的。根据舞蹈的功能,用途,可分“实用舞蹈”(自娱)与“表演舞蹈”(娱人)两大类;每大类下,再根据“时间”分为传统与流行,再分两类即计四类;根据舞蹈的作用和目的,舞蹈可分为生活舞蹈和艺术舞蹈两大类。
习俗舞蹈:又可称为节庆、仪式舞蹈,是在婚配、丧葬、种植、收获及其他一些喜庆节日所举行的各种群众性的舞蹈活动。
宗教、祭祀舞蹈:是进行宗教和祭祀活动的舞蹈形式。主要用以祈求神灵庇佑、除灾去病、、人畜兴旺、五谷丰登,或是答谢神灵的恩赐;祭祀舞蹈,是祭祀先祖的一种礼仪性的舞蹈形式。过去人们用以表示对先祖的怀念或是希望先祖和神佛对自己的保佑和赐福。
民族民间舞蹈: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历史进程中集体创造,不断积累、发展而形成的,并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一种舞蹈形式。它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理想和愿望。由于各国家、各民族、各地区人民的生活劳动方式、历史文化心态、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环境的差异,因而形成了不同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