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六)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 (七)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档案。
实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按照《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此外,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也应进行消防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注意合理地布置线路格局。合理、规范布线,既美观又,能有效防止短路、断路等现象的发生。如果电线采取明敷时,要防止绝缘层受损,可以选用质量好一点的电线或采用穿阻燃PVC塑料管保护;对通过可燃装饰物表面时要穿轻质阻燃套,有吊顶的房间其吊顶内的电线应采用金属管或阻燃PVC塑料管保护。对于需要穿过墙壁的电线为了防止绝缘层破损应将硬塑料管砌于墙内,两端出口伸出墙面约1厘米,保证穿线市不被其物质割破或发生折断现象。
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一)领导消防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二)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三)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六)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七)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八)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九)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疏散; (十)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