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后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消防设计备案抽查指公安消防部门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备案,并依法对单位使用的情况进行抽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公布。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或集体,可由本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工作表现突出的; (二)模范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三)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人民生命表现突出的; (四)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的; (六)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一)领导消防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二)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三)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六)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七)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八)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九)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疏散; (十)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