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场执行的是金融牌照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可以同时开展股票、金融衍生品、外汇以及黄金等品种的交易。但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V部发牌及注册事宜之规定,任何人士进行受规管活动必须向香港证监会申领牌照,获发牌照的团体或个人即为"香港证监会持牌人"。通常,获得独立牌照,是一家公司实力雄厚的佳背书。下面就带大家看看内资金融机构如何拿到香港的金融牌照。
香港金融牌照的功能
获颁香港证监会金融牌照后,公司将有资格为境内外机构提供股票、基金、债券等各类金融产品服务。利用香港资本市场平台,不仅可以更多的开发海外房地产或股票基金等产品,也可以通过推出投资移民和投资咨询等增值服务,向高净值客户提供更为多元化的服务。
申请条件
香港的金融牌照分为很多类,牌照的申请难度也不一样。香港证监会规定,申请各类牌照需要2位香港持牌责任人,而持牌责任人需要有3年连续公开的资本市场业绩记录以及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同时,企业也要求在香港有实际的办公地址,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去协助运营公司。
1、主体资格
必须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海外公司
2、胜任能力
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在进行相关业务时,要管理好在经营时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而言即拥有合适的业务架构、良好的内部监控系统及合资格的业务人员;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也就是说,即使在香港成立了有限公司,但如果公司业务利润并非来自香港,公司便可于申报香港利得税时,同时向香港税局申请“离岸收入”离岸豁免以豁免缴纳香港利得税。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所以香港公司在税务上应做出怎样的安排才能完全符合离岸豁免“离岸收入”之利得税豁免要求,香港税局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离岸豁免申请流程
所有税务局提出之问题,必须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回复。如税务局同意公司之运作属离岸操作将发出豁免同意书。一般在税务局发出豁免同意书后二至三年内税务局不会再向公司提出查问,但税务局拥有终决定权。其后,税务局会不定期每数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离岸豁免所需时间:半年至九个月一等,视乎公司运作之模式及提交之文件是否有足够理据支持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