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FED-STD-2里面,无尘室被定义为具备空气过滤、分配、优化、构造材料和装置的房间,其中特定的规则的操作程序以控制空气悬浮微粒浓度,从而达到适当的微粒洁净度级别。无尘室是指将一定空间范围内之空气中的微粒子、有害空气、等之污染物排除,并将室内之温度、洁净度、室内压力、气流速度与气流分布、噪音振动及照明、静电控制在某一需求范围内,而所给予特别设计之房间。
规程
1.无菌室应设有无菌操作间和缓冲间,无菌操作间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室内温度保持在18-24℃,湿度保持在45-65%。超净台洁净度应达到100级。
2.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3.严防一切器材和培养基污染,已污染者应停止使用。
4.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液,如5%的甲酚溶液,75%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等。
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30分钟。
供试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检查前,用75%的酒精棉球外表面。
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阴性对照,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
吸取菌液时,必须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触吸管。
接种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灼烧,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5%来苏尔溶液的桶内,24小时后取出冲洗。
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后,才能在水下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