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了一段时间的一般纳税人公司
对于已经经营了一段时间的老公司在办理代理记账的时候,因为已经存在账目、税务。所以这类公司需要提交的资料就比较复杂了。
经营了一段时间的老公司代理记账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人、股东原资料及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公司章程;
5.公司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6.以前的凭证、总账、明细账、财务报表;
7.国税申报表;
8.地税的申报表;
9.税务系统账户及密码;
准备好以上材料选择一家正规的代理记账公司就可以了。
代理记账报税的优点及注意事项
1、节省成本,服务专业
请一名专职会计的月薪在3000元以上,现在您只要支付少许金额即可享有一个财务专业团队的服务。无需考虑会计人员的住房、医疗、社会保险以及迁户、招调等问题。
2、避免财务风险、享受合理避税
在为您保守经营秘密的前提下,提供税务筹划方案,帮助您在财务上做到省时、省钱,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获得法律保护,为企业合理规避财务风险。
3、经营管理长远筹划
定期进行相关的财务数据分析,为企业提供经营建议,以帮助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化,为企业长远发展打基础。
4、会计人员可靠
会计人员的道德品德、专业水平受财政局监管;会计工作不会因人员更换而中断,纳税申报及时准确;因此会计质量有保证。
5、可以正确协调好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做好税收筹划、税收申报等方面的工作。
6、纳税申报及时、准确。
7、使企业享受高水平、专业化的会计全程服务,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一、关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遵循“征扣一致”的链条抵扣原则,本环节纳税人未缴纳税款,下环节纳税人也不抵扣税款。现行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开具税率栏标注为“免税”字样的普通发票。针对今年出来的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在遵循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的前提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操作层面的问题:
,优惠政策出来前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处理问题。
2020年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称“财税8号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称“财税9号公告”),出来五项免征增值税政策:
由于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均追溯至今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客观上存在纳税人在公告出来前对可享受免税的业务开具了专用发票。为确保纳税人更充分、便利地享受政策,税务总局配套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一方面重申:免税业务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方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另一方面明确,纳税人在财税8号公告、财税9号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按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但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可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如果届时仍未完成对应红字发票开具的,则需要就开具专用发票相应的业务缴纳增值税,其他未开具专用发票收入部分,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