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为了节省时间,或是抱有侥幸心理,在办公地址转移后不主动变更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在这里提醒大家:这样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以下不利影响。
1、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公司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处罚依据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其处罚依据是《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第(二)项: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6、跨登记辖区迁居的步骤:(一)申请人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经迁入地登记机关初审后,签发《企业迁移通知单》;(2) 企业向迁出地登记机关提交《企业迁移通知单》,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迁入地登记机关;(3) 企业应当到转让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住所、经营范围除外)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辖区转移的,应当在原税务辖区办理转出手续;复印件;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规定需要在登记前核准的事项的,行政法规或者决定,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根据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