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们日常所使用的几种灭火器讲解一下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等四种灭火器的性能、适用范围及操作使用方法。
首先,先了解消防行业中灭火器型号的编制方法,我们常见的灭火器有MP型、MPT型、MF型、MFT型、MFB型、MY型、MYT型、MT型、MTT型,这些字母它们所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呢?
个字母M——表示灭火器;第二个字母F——表示干粉,P表示泡沫,Y表示卤代烷,T表示二氧化碳;有第三个字母T的是表示推车式,B表示背负式,没有第三个字母的表示手提式。下面先讲解一下:
化学泡沫灭火器
化学泡沫东莞消防工程灭火器内充装有酸性(硫酸铝)和碱性(碳酸氢钠)两种化学药剂的水溶液。使用时,两种溶液混合引起化学反应产生CO2泡沫,在压力作用下喷射出去进行灭火。
消防安装注意事项
1.施工前应做好预留套管、预留孔洞的核实工作,做到位置准确、无遗漏,如遇水电管线相碰时应协商解决。
2.消火拴系统采用焊接钢管,钢管连接采用焊接。消火栓阀门中心距地面1.1m,允许偏差20mm。阀门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100mm,允许偏差5mm。
3.消防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
4.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5.管道支架、吊架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与喷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6.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7.喷淋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当局部无法利用排水管排净水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当喷头数量小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洼处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8.穿入管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其绝缘层不得损坏,导线不得扭曲,其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9.绝缘摇测时在端子箱内将总线与分支线断开,系统总线及每层分支线单独摇测并填写纪录表。
10.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送风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探测器至墙边、梁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与各种洒水喷头距离不应小于0.3m。
11.管网试压分层进行, 测试点应在系统点,系统点设自动排气阀,对管网注水时将空气排净后缓慢升压,达到1.6MP后稳压30分钟目测管网无泄漏和变形且压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
12.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为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13.风管安装确定标高时要认真核对土建基准线,以免出现差错,部分房间的室内屋面有坡度,设置吊杆时要计算好长度,确保风管的标高,支、吊架应在保温层外部,设置吊杆和安风管时都要考虑到这一因素,注意调整标高。
14.未安装完毕的系统,应将风管开口处封闭,以防杂物进入,刷油漆和涂料时,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风管,尤其不得污染螺栓的螺纹,以免影响拆卸。
15.通风机吊装时,吊点应设在其底座框架上,不能将绳索捆绑在机壳和轴承盖的吊环上。尽量使吊绳长些,以免挤压机壳。如吊绳与风机有接触,应在棱角处垫放橡胶板等柔软材料,防止磨损机体及绳索被切断。
16.通风机的进排气管、调节阀应有单独的支撑。风管与风机连接时法兰面应对中贴平,不应硬拉使设备受力,机壳不应承受其他机件的重量,防止机壳变形。
17.通风机减振器安装除要求地面平整外,应注意各组减振器承受荷载的压缩量要均匀,不得偏心。严格按设计要求布置减振器的位置,安装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18.通风机出口的接出风管应顺应叶轮旋转方向接出弯管。应保证出口至弯管的距离大于或等于风口长边尺寸的1.5倍。
19.吊装风机时,应检查吊装机具是否可靠,吊装物下严禁站人。
20.要做好风机、风管等材料的堆放,不得淋雨。
、消防设计备案是《消防法》(现行2008年版)出现的制度。
2、消防设计备案的区别,简而言之:
(1)对小项目实行备案,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消防设计备案;对大项目及较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2)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核属于行政许可;
(3)备案可能被抽中,审核必须向消防机构申报;
(4)备案可以在互联网申报,审核必须到消防机构申报;
(5)备案合格及不合格的在互联网上公告结果,审核合格的或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机构均应出具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6)办理时限,备案3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公告,审核20个工作日内出法律文书意见;
(7)备案手续不办的罚款5000元,审核手续不办擅自施工的,至少罚款3万元-30万元,还必须责令停止施工。
3、消防法规定原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1)关于备案。除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消防设计备案时,按照规定要求确定被抽查的建设工程。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不影响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开工。此外,根据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关于抽查。对于建设单位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这里所规定的“抽查”,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单位报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从中抽取一部分建设工程进行的消防设计审查。如果通过审查消防设计文件,发现建筑设计单位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消防设计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该消防设计文件就属于不合格。消防设计文件的备案与抽查本身不影响建设工程的施工,但如果经依法抽查发现消防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根据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该建设工程应当停止施工。对确定消防设计抽查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凭证上告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说明和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消防系统图等与消防设计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指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受抽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记录在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抽查时,发现有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情形的,应当依法对建设、设计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应组织修改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同意恢复施工。
(3)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范围。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
《消防法》中规定了消防施工结束还应当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如果没有很好的维护保养,很难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能正常工作。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和人员疏散的重要措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消防施工结束后的消防验收也是消防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