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贴之前需注册立户和进行身份核实。
1、注册立户:拟申请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
2、身份核实:自主创业人员可在申请创业补贴之前,或在申请创业补贴之时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深圳资助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单位盖章);
3、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已办理统一社会化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或者入驻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或者在以上两者之外租用经营场地,都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初创企业补贴。 一个人补贴一万(龙岗区1.5万) 一个企业不超过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