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不超过500元(每年不超过6000元),给予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主办载体对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已有租金减免或优惠,但低于本办法规定比例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予以减免或优惠;已有租金减免或优惠高于本办法规定比例的,不再享受本项租金减免。
在深圳市创办的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交了社保的,可按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随着市场和经济环境越来越好,有更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为了帮助更多创业者创业,深圳出台了许多补贴和优惠的政策,这些补贴要如何申请呢?深圳鲲鹏志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为您提供各类创业补贴申请办理,全程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