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申请补贴需注意,自主创业人员申请补贴前,应及早进行身份核实。在完成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提出补贴申请前,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越早注册公司,越早享受福利!
每年,深圳会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选出一批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所以,想要获得创业项目资助,创业也要选对产业啊。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给予50万元的资助。
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应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初核与复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等待补贴发放了。其中,初创企业补贴为一次性发放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从受理申请之日起计发,每3个月发放一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则以年度为单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