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在不少企业的认知里,公司注册仅需要核名、提交材料、审核通过等简单的几步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公司注销也是如此,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提交待审就可以完成退市。道理都一样,但公司注销并不简单,需要经过清算、公示、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公章注销……并且办理途中稍有不注意就有可能导致公司注销时间延长。
我公司专门从事公司注销服务。导致公司注销的原因包括:公司解散、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合并分立、公司依法强制解散及公司吊销或撤销。
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