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贴需注意,自主创业人员申请补贴前,应及早进行身份核实。在完成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提出补贴申请前,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越早注册公司,越早享受福利!
深圳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3、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4、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单位盖章);
5、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已办理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
大学生群体,即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休学创业学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享受的创业场租补贴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高30%。大学生群体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不超过650元(每年不超过7800元),给予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申请补贴之前需注册立户和进行身份核实。
1、注册立户:拟申请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
2、身份核实:自主创业人员可在申请创业补贴之前,或在申请创业补贴之时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